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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品牌监制渐成"傍名牌"新手法 获赔数额低于期望挫伤企业维权信心


  法制网记者 李娜

  "康帅博"桶装方便面、"红午"罐装饮料、"奥利粤"饼干……近日,微博上广泛流传这样一组搞笑图片。面对这些连外包装都几乎和真品一样的山寨货,网友们纷纷吐槽"没有最坑爹只有更坑爹!"

  "傍名牌"这种不正当竞争手段,近年来早已屡见不鲜,也引发了大量矛盾纠纷。《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审理过此类案件的基层法官时了解到,除了打"擦边球"、将著名商标名注册为商号等惯用伎俩外,"海归壳派"、自己"监制"国际品牌逐渐成为新手法。

  地区成熟产业成"傍名牌"便利

  据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王福增介绍,从2010年至2012年,该院审理"傍名牌"民事案件共308件,审理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共37件,数量呈现逐年剧增的态势。

  对此,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曾进也有相同感受。她表示,该院受理此类案件也在不断增长。"'傍名牌'最典型的侵权形式是在产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假冒商标,如在字体、字形、读音、颜色、构图或整体结构等方面近似,导致真假难分。"

  "这类商标侵权案占据我院审理'傍名牌'民事案件的98.7%。"王福增透露,被侵权的产品表现出明显地域特征,与本地的产业结构密切相关。顺德家具行业发达,又是家电制造业基地,这两个行业及其相关行业如油漆、电线等行业的"傍名牌"现象便较为突出。

  曾进分析说,原告维权多以销售商为被告,特别是以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为被告,或是以商场和个体工商户为共同被告。尤其是综合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成为商标侵权纠纷的"重灾区"。

  此外,传统的直接假冒、仿冒注册商标的方式虽然操作简单,但被发现和被控侵权的风险也大,故有的不法经营者转而求助更隐蔽、更复杂的方式。

  王福增介绍说,如将知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字号,再将企业名称印制在产品或包装上,混淆企业名称与商标名称,误导消费者。更"洋气"的高端手法是,在香港或国外注册与境内知名商标、企业字号相同或近似的企业名称,再以境外企业的名义授权境内企业生产、加工同类产品,达到混淆目的。

  企业维权遭遇举证难等困境

  去年8月,顺德法院审结了一起擅自使用知名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案。2011年10月,佛山市顺德区某电器厂因在生产的电热开水壶和豆浆机上印制"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字样,被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顺德法院审理认为,"九阳"在其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九阳"已起到了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已实际具有商号作用,因此两被告构成对九阳公司企业名称权的侵犯,判决立即停止使用"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标识,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王福增认为,经营者们之所以甘冒风险,对"傍名牌"乐此不疲,有多方面的原因。他分析说,登记和监管制度存在漏洞为不法经营者提供了生存空间,地区产业结构为制假售假提供了便利,不法经营者缺乏诚信、急功近利是内在动因,消费者缺乏品牌识别能力或缺乏正确的消费观客观上提供"傍名牌"产品的销售市场。

  "被侵权的知名企业或消费者未能积极维权,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不法经营者的气焰。"曾进说,取证和举证困难、维权成本高、赔偿标准和赔偿数额偏低是业内人士普遍反映的维权困境。调查情况显示,企业实际获得的赔偿数额往往低于期望,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他们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信心。

  建议企业与商标登记信息互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相对普通的民事侵权案件,"傍名牌"案件往往涉及到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存在多个侵权行为竞合,法律关系复杂,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官也存在不少的难点和困惑。

  曾进解释说,对构成商标、文字、图形近似的认定上应该依据何种标准,以及在为攀附他人商誉而将名牌商品的商标用作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达到何种程度才算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认混淆的判断上存在难点。同时,由于此类案件中原告多以销售商为被告,销售商损害赔偿责任的判定也是审理此类案件的重点和难点。

  此外,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相对宽松的网购平台为诸多"傍名牌"的侵权产品大开了方便之门。

  王福增坦言,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专业性,在迅速增长的网络侵权案件的背后,存在侵权人难以确定,证据难以采集固定的问题。去年,顺德法院审结的一起通过淘宝店铺侵权的案件,就出现店铺认证人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情况。

  "在网络迅猛发展的今天,注册国外网站也是轻而易举之事。"王福增说,一些侵权人利用注册国外的网站无需备案、可以随意修改登记信息之便利,故意令网站的登记所有人与实际所有人不一致。这使得认定实际侵权人更是难上加难。

  据介绍,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顺德法院积极加强与知识产权协会、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的沟通与配合,形成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合力;在案件审理中,探索加大赔偿力度的具体实现方式,特别对侵犯企业有较高经济效益的知名品牌的行为,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加重行为人的赔偿责任。

  在王福增看来,要祛除"傍名牌"现象,外在的制度土壤、内在的文化约束和强有力的司法保护,一个都不能少。

  "已经启动的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正是剑指'傍名牌'的行为。"王福增建议,完善企业名称登记制度和商标登记制度,两套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杜绝借注册企业傍知名品牌的机会。同时,要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培育诚信文化,加强市场准入和监控,让非法经营者彻底曝光,无所遁形。

  法制网北京3月17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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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0  点击:1599  <<< 回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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